Wednesday, July 22, 2009

女模喝酒判打6鞭‧朝野紛譴責違人權


2009-07-22 19:57
- http://www.sinchew.com.my/node/123514?tid=1

32歲巫裔女模特兒被判在酒廊喝酒罪名成立,被判鞭笞6次及罰款5000令吉的判決,引起朝野政黨及民間團體的不滿,認為這判決太不人道。(圖:星洲日報)

(吉隆坡)喝酒判鞭笞6次刑罰太重,朝野政黨及民間組織紛紛譴責回教法庭對1名在酒廊喝酒的女模特兒的判刑太殘忍及違反人權。
沙麗扎:懲罰須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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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追問你的過去時,該怎麼回答?
婦女、家庭與社會發展部長拿督斯里沙麗扎對這事感到震驚,並對如此的發展感到意外。
她表示,雖然在回教法里,喝酒是違法的,但懲罰也必須是公平的,而且有關的懲罰必須對每1個人公平,包括女
她補充,在民事法庭女性是不會被鞭的。
她說,雖然她有很多感受想抒發,但基於這案已向法庭申請上訴,身為1名法庭的前官員,她必須控制自己的感受。
調,婦女、家庭與社會發展部門已在密切關注及跟進這事。
瑪麗亞陳:違反人權兼殘忍
雪蘭莪社區自強協會執行董事瑪麗亞陳表示,她堅決反對任何鞭笞的刑罰,無論是在回教法庭或民事法庭。
“這是違反人權的,而且非常殘忍,們的國家正朝向文明的發展步伐,這麼做是不能接受的。”
她說,大馬熱衷參與國際的人權研討會,卻出現鞭笞及絞刑這種不人道的刑罰。
“在這事上,這名女子已經認罪了,卻要面對雙重的刑罰。”
莫哈末卡扎里:次聽聞鞭笞懲罰回教黨帝帝皇沙洛洛拿督莫哈末卡扎里同樣對這事感到震驚。她強調,要讓女性悔改,給予教育性的懲罰,更胜於肉體上的傷害。
她補充,鞭刑是非常嚴厲的懲罰。這是她第1次聽聞鞭笞的懲罰。
“過去都不曾有人在回教法下被鞭刑,甚至連男人也不曾。”
這名被判6次鞭笞的32歲巫裔女模特兒,是被控在去年7月11日,晚上11時40分在遮拉丁一間酒店的酒廊喝啤酒,而被關丹回教法庭判處6次鞭笞及罰款5000令吉。若她無能力償還5000令吉的罰款,就必須以監禁3年來取代。在認罪後的她,已針對上述判刑作出上訴。星洲日報‧200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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