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3,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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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死掠奪匪4人監8年











(哥打峇魯3日訊)失手打死掠奪匪,4名青年各被判監8年。
哥打峇魯法庭今日宣判,4名被控于3年前,打死一名掠奪匪的男子,各坐牢8年。
這4名被告分別是莫哈末查瓦威(31歲,養魚業者)、莫哈末蘇菲安(25歲,農夫)、峇希拉法克里(28歲,峇迪彩繪)及瑪艾查(27歲,勞工)。他們全部來自丹州道北。
重傷致命
控狀指出,該4名被告于2006年10月19日晚上11時30分至午夜12時之間,在巴西甘榜路邊,致死一名30歲的男子莫哈末納西。
根據案情,死者正和朋友談天,峇希拉法克里與瑪艾查突然從后而至,捉住死者狂毆。
不久后,莫哈末查瓦威及莫哈末蘇菲安乘坐一輛白色貨車趕到現場,加入圍毆死者,死者不斷高喊“阿拉”求救,村人聞聲而至圍觀。
過后,4名被告將死者帶到甘榜柏里安,並進入一間莫哈末查瓦威婆婆擁有的雜貨店內,要求莫哈末查瓦威的婆婆瑪也沙曼辨認,看看在數個月前掠奪她的人,是否是死者。
警方接獲村人投報后,趕到現場調查,發現死者已經身患重傷,送入醫院后,不幸逝世,死因是因為頭部及全身重傷。
較早前,4名被告是在謀殺罪名下被提控,但隨后主控官提出交替控狀,即刑事法典第304條文,一旦罪名成立,則坐牢最高20年及罰款。
承審法官拿督阿茲曼在判詞中說,4名被告的刑期從被補日算起,分別是莫哈末查瓦威(2006年10月21日)、莫哈末蘇菲安(2006年11月7日)、峇希拉法克里(2007年3月24日)及瑪艾查(200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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