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October 30, 2008

Jalan Alor No rename


星洲日報‧2008.10.29 吉隆坡)
http://search.sinchew-i.com/node/226485?k=亞羅街

吉隆坡市長拿督阿都哈京今早(週三,29日)宣佈被易名為克佐拉路(Jln Kejora)的亞羅街保留原名,讓一度引起軒然大波“亞羅街風波”落下帷幕!
阿都哈京今早正式作出上述宣佈時說,讓亞羅街恢復原名的其中一個原因是亞羅街的名稱與地點已是眾所周知,必須被保留。
“克佐拉路”路牌週內拆除
他表示,“克佐拉路”的路牌將於本週內拆除,並用回亞羅街的路牌。
他說,他昨日(週二,28日)與聯邦直轄區道路命名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後,一致通過以5項理由來保留“亞羅街”的原名。
他指出,市政局在聽取各造提出的意見之後,決定俯順民意,讓亞羅街的路名還原。
不管怎樣,吉隆坡市長指出,市政局將亞羅街易名為克佐拉路的出發點是善意的,更何況這是該委員會早在2005年作出的決定。
5理由保留亞羅街原名
市長今早率領市政局各部門主任巡視泗岩沫甘榜峇哈嘉一帶的水災黑區之後,在記者的追問下,作出上述宣佈,並且照紙宣讀該委員會決定保留亞羅街原名的5項理由:
‧委員會關心公眾面臨的問題,包括商家及國內外遊客;
‧亞羅街的名稱與地點已是眾所周知,必須被保留;
‧週遭環境已經隨著市政局維修道路與美觀的街燈來照明而逐漸獲改善,已恢復了以往予人不健康的形象;
‧執法人員將持續展開執法行動,以便商家營業及衛生方面遵守法令;
‧市政局促請亞羅街的居民保持合作,並遵守衛生、商業、泊車等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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